农党组发[2005]86号
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
《农业部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已经部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一日
农业部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
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落实〈实施纲要〉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和《农业部党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2007年底前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及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责任分工,提出如下工作要点。(列在各项工作任务之后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一、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和领导干部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
1、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部党组和部属单位各级党的组织、党政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劳动司、各单位党组织)
2、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结合反腐倡廉的实际定期讲授廉政党课。(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
3、实施反腐倡廉教育进课堂。2006年起把廉政教育纳入每年的干部培训计划,在课时安排上予以保证。(人事劳动司、部干部培训中心)
4、2006年6月底前,组织编写针对农业部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反腐倡廉教育材料。(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人事劳动司、直属机关党委)
(二)坚持形式多样,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
5、部机关要定期举办廉政教育报告会,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
6、2006年1月底前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建立廉政建设网页。(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信息中心)
7、每年要采取有效的形式树立有普遍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深刻剖析有影响的反面典型,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三)坚持常抓不懈,把反腐倡廉教育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
8、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实行全过程监督。(人事劳动司、直属机关党委)
9、每年年初,各单位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使教育工作和教育活动在领导、组织、时间、经费上得到切实保障。(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
10、对新任用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要由相关党政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人事劳动司、各单位)
(四)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11、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责任、荣誉、奉献”为主题,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司局和文明单位为载体的文明创建活动。(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廉政文化进农村宣传试点工作。2006年初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部属新闻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服务“三农”的先进典型,宣传维护农民利益的典型。(办公厅、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日报社)
二、着力进行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
(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
13、建立党风巡视制度。2005年底前制定《中共农业部党组关于巡视工作的办法(试行)》,2006年起以党风巡视为形式,强化对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选拔任用干部,以及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的检查和监督。(人事劳动司、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14、建立和规范议事和科学决策制度。2006年6月底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议事和科学决策方面的制度规定。(各单位领导班子)
15、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制度。2006年6月底前,各单位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有关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各单位)
16、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2006年底前,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规范和完善我部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制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厅、各单位)
17、2006年底前,研究制定有关党务公开方面的规定和办法。(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组织)
18、2006年6月底前,制定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具体规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收入申报制度。(人事劳动司)
19、2006年底前制定落实违纪违法资金及财物没收追缴规定的具体办法。(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财务司)
(二)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20、促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2005年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制度。2006年底前完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制。(人事劳动司)
21、2006年底前,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交流工作的规定。(人事劳动司)
22、建立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2006年底前研究制定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2007年选择部分单位进行试点。(人事劳动司)
23、进一步强化行政许可监督管理。2006年6月底前,建立和完善办公厅、政法司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分工协作的监督管理机制。2006年底前,完成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的改进工作。(办公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信息中心)
24、完善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
(1)2006年底前制定行政许可信息共享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办公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2006年底前制定行政许可决定中的招标、拍卖制度。(发展计划司、财务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3)2006年6月底前制定对行政许可过程及许可后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5、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2006年底前,继续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逐步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规范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捐赠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继续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财务司)
26、2006年底前,研究制定农业部预算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2006年推进部本级和部属二级预算单位进入系统会计核算的进度,建立对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财务司)
27、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2006年底前,制定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办法和规定。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办法。(财务司)
28、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2006年底前,建立管采分离、职责清晰、运作协调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落实相关制度建设。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制度。(财务司)
29、逐步完善重大项目监管制度。2006年6月底前,围绕完善重大项目管理机制,制定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建设项目责任追究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发展计划司、财务司)
30、2006年底前,完善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制定规范土地承包管理的相关意见;健全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继续推进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制定违反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继续加强农村集体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管,全面落实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审计、财务公开制度。(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31、2006年底前,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办法,切实减轻国有农场职工负担。(农垦局)
32、2006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33、建立健全公务消费制度。2006年底前,研究制定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通信、召开会议、政府采购中的自行采购部分等有关公务消费方面的规章制度,推进后勤管理制度改革。(机关服务局)
三、积极探索监督途径,加大对权力运作过程实施监督的力度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34、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以党风巡视为形式,对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人事劳动司、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35、采取自查和抽查的形式,每年年底前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人事劳动司、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二)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36、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监督。2007年底前,结合实际制定有关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用人失察失误责任人员的追究力度。(人事劳动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37、2007年底前,制定有关人事管理方面的廉政监督制度。(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人事劳动司)
38、2007年6月底前,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工作的专项检查。(财务司)
39、2007年底前,制定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廉政监督制度。(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财务司)
(三)加强对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的监督检查
40、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每年组织开展土地二轮承包政策落实情况和渔(农)民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落实情况及渔(农)民养殖用水收费情况的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渔业局)
41、2006年底前,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渔民利益维护保障措施。(渔业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42、加强对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每年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检查,抓好重点部门和重点专项治理。(乡镇企业局)
43、加大农资市场打假力度。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对种子(农作物种子、种畜、种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兽药、水产养殖用药、饲料、农机、渔机渔具等质量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渔业局、兽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44、落实信访督查制度。2005年起每年派出信访督查员,对信访反映突出并难以解决的涉及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到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截留挪用克扣各种政策性补贴等信访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办公厅、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四)采用有效监督形式,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45、加强党内监督。2006年6月底前,制定有关上一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谈话的办法。2007年底前,制定上级党委(党组)对下级党委(党组)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方面的检查考评制度。(直属机关党委、各级党组织)
46、加强社会监督。2006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听取意见,改进工作。(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办公厅)
47、加强行政监察。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的作用,把勤政和廉政、效率与能力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能。(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办公厅)
48、加强执法监察。每年选择一、两个农业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廉政监督检查。(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发展计划司、财务司)
49、加强审计监督。2006年起每年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开展审计工作。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2007年6月底前完善对主要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财务司、人事劳动司)
四、坚决查处违纪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一)加大办案工作力度
50、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等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的案件和行为。(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
(二)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51、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06年底前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办案措施。建立健全办案工作责任制、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审理制度,全面履行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面的规定。(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
52、进一步形成各执纪执法机关之间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审计、财务管理等部门加强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提高执纪执法水平。(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
(三)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53、通过深入剖析发生在部系统的典型案件,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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