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启动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2009年6月1日,农业部正式启动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对整个部机关印发文件公开情况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供有力支撑,使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建设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提高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是农业部党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工作方案》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提出的明确要求。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的管理难、监督难问题,农业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专门研究制定了《农业部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开发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将应公开信息的公开过程纳入电子时限管理,将监察是否存在应公开未公开信息纳入常态化管理,依托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的信息采集、预警提醒、数据汇总、统计分析等四大功能,有效地实现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管理和服务。该系统对应公开文件信息的实际公开过程实行绿、黄、橙、红四色标记,绿色表示正常运行,黄色表示进入预警状态(提前5个工作日),橙色表示当天预警,红色表示超时警示。各司局通过电子监察系统,能够及时掌握本司局信息公开情况,做到“提前预警、限时办结”。对超时未公开的信息,办公厅第一时间向承办司局发出《信息公开超时督办通知书》,督促限期公开;对发现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办公厅及时向承办司局发出《信息公开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政府信息该公开的必须公开,并在时限要求内及时公开。
农业部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的启动实施,标志着农业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更加健全,监督管理更加完善,以公开带服务、以公开推改革、以公开促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下一步,农业部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努力加快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理论创新,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签发 王杰之;编辑 孙亚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