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方正县副县长因煤矿透水事故被撤职
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哈尔滨市日前对方正县宝兴煤矿“10·5”重大透水事故的政府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方正县县长佟宝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曹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2006年10月5日,方正县宝兴煤矿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死亡9人,直接经济损失953万元,经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经调查,这个矿在2003年1月11日曾发生过一起瓦斯爆炸事故。
据了解,曹文在没有征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同意情况下,越权批准事故矿井恢复施工,对煤矿违法施工和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失察,落实停产指令不力,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长佟宝刚是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也负有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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