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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什么保证官员的廉洁:制约、制度、信念
时间:2006-11-14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文章作者:马小红 【 字体:  】 打印本页

  ■只有将权力置于恰当的制约中,权力才可能成为来之于公众、服务于公众的工具

  ■“世上无无弊之法”,只要是制度,就会有漏洞

  ■信念可以使制度在遏止腐败时如虎添翼,而缺少信念的支撑,遏止腐败的制度就会成为一些官员“博弈”和“利用”的对象

  媒体公布陈良宇因严重违纪被立案检查的新闻时,我正在上海开一个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主题离现实比较远,为“唐宋的法律与社会”,这条新闻于是自然使会下也有了中心议题,即“贪官与法律”。会上的历史研讨,会下的现实评论,让我浮想联翩。

  人性趋利,自古皆然,就连孔子都坦言:“君子爱财。”问题在于,爱财、好利都应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正当得利,不能爱财爱到财迷心窍、好利好到利令智昏。也正因如此,孔子在承认“君子爱财”的同时,也告诫世人须“取之有道”。孟子更是提倡在“生”与“义”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要舍利取义。正当地获取利益,对于手中握有一定公共权力的人来说尤其重要,因为权力极易成为不当获利的工具。

  话说到此,似乎又是一个权力的制约问题。只有将权力置于恰当的制约中,权力才可能成为来之于公众、服务于公众的工具。失去制约的权力是腐败的根源——这个道理早已众所周知。权力的制约靠什么?答案似乎也不复杂:靠制度、靠法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制度情结越来越重。我们对腐败原因的解释是法律不完备、制度不健全、机制有漏洞。于是我们着力于法律的制定、制度的修补和机制的改革。起初,在一些学者的论著和媒体的宣传中,我们会看到应该增加或修订某些法律或制度的某一条、某一款、某一项的建议,而今在许多研究生,甚至本科生的论文中,我们都能看到应该制定某某法、建立某某制度,甚至建立某某机构的构想。

  为什么在制度条文越来越缜密、制度体系越来越庞大之际,我们却感受到越来越多或越来越大的制度漏洞?笔者不否认这些年来我们在法律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发展中所取得的成果,更不否认制度、法律遏止腐败的巨大作用。正因为有了这些成果,我们才有资格进一步探问:究竟什么样的制度和法律才能遏止住官员对权力的滥用?究竟靠什么才能保障官员的廉洁?

  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现成,也不简单。首先,就制度的设计而言,我们不可能制定出理想的、毕其功于一役的“完善”的制度和法律,并用它彻底根治腐败。因为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出现尽善尽美、能根治腐败的制度和法律。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世上无无弊之法”,只要是制度,就会有漏洞。

  其实用法律和制度遏止腐败,并不是现代社会才有,早在数千年前,惩贪的法律就出现在中国先人的典章中。《尚书·吕刑》记载:“狱货非宝,惟府辜功,报以庶尤。”大意是:执掌权力的官吏们,不要贪图财宝而破坏法律。受贿所得的货物,不会成为你的宝物,只会成为你的罪证。可以说,自从出现了公共权力,就有了遏止、惩罚贪腐的法律。浩如烟海的中国古代法律典籍,惩贪的法律和案例不绝于史,反腐倡廉是每一个政权都必须面对的考验,腐败是人类社会追求美好和光明的进程中必须面对的黑暗。不要天真地认为,一套并不现实的“完善”制度就能将贪腐根除。我们还会发现,同样的制度、同样的法律,在每一时期的效力并不相同,而且制度的繁简与作用有时并不成正比。也就是说,并不是制度越严密,执行得就越好,遏止贪腐就越有成效。制度的设计固然重要,它的执行更为关键。也就是说,只有当官员自觉遵守了法律和制度,而不是寻觅制度与法律的漏洞时,制度才能真正地发挥作用。但再好的制度也无法保障其自身的有效执行,如果我们陷入企图用制度保障制度执行的僵化思维中,其结果难免是将越来越多的制度和法律都变成一纸空文。

  因此,合理的制度设计只是遏止贪腐的一个方面,它不是遏止腐败、保障官员廉洁的唯一方法,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也许在我们对制度过度的追求中被淡化了,其中,信念的缺失与腐败案件频频发生就有着密切关系。

  说到信念对遏止腐败的作用,人们常常会回忆起新中国建立初期政廉、官清、民乐的景象。从战争中走过来的第一代共和国党员领导干部,许多人也许并没有深入、系统地思考过手中的权力来自何处,但为人民服务的信仰和浓厚的革命英雄主义将他们的价值观锁定在“义”字上。这种价值观使他们廉洁自律,视贪如雠,能够为了人民的利益放弃个人的一切。古人也很懂得信念的防腐作用,自隋唐后,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的人,在漫长的科举过程中,可以说是饱受圣人思想的熏陶,这种入仕前的教育也充满着英雄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解民于倒悬、救民于水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中国古代也不乏被鲁迅称为“民族脊梁”的为民请命官员。信念可以使制度在遏止腐败时如虎添翼,而缺少信念的支撑,遏止腐败的制度就会成为一些官员“博弈”和“利用”的对象。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博弈中,很多制度于是被空设。

  陈良宇在制度日密一日的今天因严重违纪而落马,确实发人深思:我们缺少的究竟是制度还是信念?是法律还是道德?是物质还是精神?抑或是两者都缺?我们靠什么保证官员的廉洁,这真是一个值得深究的话题。

  (作者: 马小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