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百万元财物 谢和平父子一审被判刑
11月1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对谢和平父子行贿案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判处谢和平有期徒刑16年,判处谢和平之子谢言龙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两人财产,上交国库。
谢和平, 2011年12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后送监狱服刑。
经审理查明,2003年底至2007年上半年,被告人谢和平采取送现金、轿车的手段,先后7次向时任省宜春市市长、市委书记宋晨光行贿。法院认为,谢和平给宋晨光送财物总计折款100.98万元,利用宋晨光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均构成行贿罪。谢言龙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落实了监管措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一审判决,以行贿罪,判处谢和平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与其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4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罚金14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谢言龙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已查封的8处房产、东风日产轩逸汽车1辆及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