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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江川地税局长受贿、滥用职权受审
时间:2012-09-13 文章来源:人民网 文章作者: 【 字体:  】 打印本页

  记者今天从云南省江川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12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江川县地方税务局原局长郑忠怀受贿、滥用职权案。据介绍,这是江川法院选入“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方式开庭的第11件案件。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忠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财务计人民币149650元,为他人牟取利益;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超越职权,违法决定以云南方正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向纳税企业收取税务代理咨询费431.2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郑忠怀已将个人涉案赃款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