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牧厅党组和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宁夏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国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会暨全国农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主动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通过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协助厅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突出专项检查,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按照《全区农牧系统进一步提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制度执行力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组织3个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核账目、访农户、看现场等方式,对提升强农惠农制度执行力情况进行了审计式检查,特别对2010-2013年各市县区农牧部门组织实施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对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采取约谈方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了问责。
二是开展“五项”纪律执行情况检查。按照《农牧厅党风廉政建设“双强化”工程实施方案》的安排,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全厅系统46个处室和单位上下班工作纪律、工作状态、工作效率进行检查,3批次对工作不在状态和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有关人员点名道姓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并责令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书面解释。
三是开展厅系统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按照《农牧厅“转作风、抓发展,大干150天”活动方案》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抽调专业财会人员,分三个检查组对厅系统财务独立核算的31个单位采取了审计式检查。对发现问题,采取当面反馈、负责人签字确认、发出整改通知书等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并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向厅党组提出了加强财务执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检查。为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自治区十一届三次全会的要求和农牧厅党组的安排,组织厅系统各支部(党委)书记和“一把手”开展了半年述廉活动。在厅系统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8个处室和单位的支部(党委)书记向全厅处级以上干部汇报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收到了较好效果。按照《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农业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改进政风行风的通知》要求,以《报告书》和《函告书》形式将任务分解到各分管厅领导和主管处室(单位),采取倒排工期、召开阶段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明查暗访等的方法,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下发《全区农牧系统2014年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实施方案》,对评议的对象和内容、方法和步骤、要求和纪律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评议促进全区各级农牧部门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按照自治区纪委“三转”的工作和驻部纪检组组长宋建朝同志兰州讲话精神,驻厅纪检组监察室退出了厅系统各类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的现场监督环节。为保护干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抓早抓小,对每一起招标、采购事项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前打招呼,要求严格程序,廉洁自律。按照自治区纪委通知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转发了《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利用手机短信平台,每月两次向全厅干部职工发送廉政警示语,经常提醒。根据自治区纪委的要求,正在开展全厅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的专项清理工作。
二、突出工作实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农牧厅党组安排,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召开了厅系统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推进会暨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兰州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会。厅属各单位负责人汇报了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会议针对个别单位存在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平衡、任务落实不扎实等问题,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1)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勇于担当,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2)扎实推进强化纪律约束力、强化制度执行力“双强化”工程,按照年初的责任分工和安排,采取措施,查漏补缺,积极推进,确保取得实效;(3)继续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和日常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打破思维惯性,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和农牧厅17条规定,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
三、突出机制建设,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是分解任务。按要求制定上报并下发了《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向分管厅领导和责任落实处室(单位)发出了《落实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报告书》和《函告书》。各责任单位已分别提交了落实任务的具体措施,有关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近期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将组织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完善制度。特别是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涉农案件高发的问题,按照农牧厅党组的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制定了《农业项目过程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估考核办法》、《农牧厅转作风抓发展工作效能问责办法(试行)》、《农牧厅系统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暂行规定》和正在起草的《农业项目建设实行终身负责制的管理办法》。通过完善制度、提高执行力,进一步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
四、突出案件查办,落实群众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强化案件查办工作。根据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强化案件查办工作的部署,按照农牧厅党组的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发现的厅属某单位执行生态鸡项目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对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责,除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向厅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诫勉谈话外,给予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警告处分。认真调查了某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失职,给单位集体利益造成损失的问题。目前已启动了问责程序,将给予有关责任人降级、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调查处理了个别单位招标工作不严谨的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告诫和诫勉谈话。
二是加强群众信访工作。今年以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件11件,逐一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对调查结果均按规定程序予以反馈和落实,对涉事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打招呼和诫勉谈话,其中提醒打招呼9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突出队伍建设,落实纪检干部“四化”要求
加强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积极建议农牧厅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健全全厅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网络,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干化的要求。厅党组决定在厅属26个党委(总支、支部)中设立纪检书记、纪检委员。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协调农牧厅直属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健全农牧厅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通知》,从机构设置、选人条件、工作职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将纪检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监督等全部纳入农牧厅干部管理系统。为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公正、公平性,根据农牧厅党组决定,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了对全厅系统科级以上干部的年中考核,为干部交流、轮岗、任职、晋升等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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