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此前江苏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后,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13个省辖市纪委、监察局全面完成新一轮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部实现“机构调整到位、人员调配到位、工作交接到位”。
正如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弘强所说:“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就是要攥紧拳头、精准发力,使执纪更有力、履职更有效,更好地担当起监督责任。”此轮内设机构改革的完成,标志着江苏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三转”、提升履职能力上取得重要进展,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上又迈出重要一步。
将更多力量投入主业
在去年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中,江苏省纪委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6个,在今年5月的新一轮调整中又增加到8个。经过两轮调整,从事执纪监督业务的机构数、人员编制数分别占内设机构、行政编制总数的72%、64.5%,在内设机构数、行政编制数、领导职数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把力量配置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
紧随省纪委之后,南京市纪委经过两轮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执纪监督机构数、人员编制数分别占内设机构、行政编制总数的73%、64.3%,13个省辖市纪委平均达到70.7%、64.5%。
新一轮调整后,各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均增加到4个以上,其中南京市达到6个,13个市纪委纪检监察室总数达到58个,新增14个,增幅31.8%。同步增加了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的人员编制。在机构和人员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源和力量,全部单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与此同时,13个省辖市委均在市纪委设立巡视工作联络机构,以协助配合上级开展巡视工作。
聚力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省纪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13个精减为12个,13个省辖市纪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992个精减为201个,镇江市纪委撤销政务服务监察室,淮安市纪委撤销发展环境监督室,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南京市督察办、市政务服务办已经与市纪委剥离,12345热线已移交给市政务服务办。派驻纪检组长分工被全面清理,省直部门派驻纪检组长已严格按要求不再兼管其他业务工作。
打造能担重任的过硬队伍
“内设机构调整的指向是向监督执纪问责转,这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都提出了更高标准,对队伍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省纪委一位负责人说。
省纪委机关连续5年每年春节后召开作风建设大会,今年突出强调坚持更高标准、从严要求,坚守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用铁的纪律打造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省纪委常委班子和机关处级以上干部每年下基层进行5至7天的驻点调研,大家在访民情、接地气中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增强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按照“三转”要求开展岗位练兵、教育培训,添压力更增动力。委厅机关综合岗位和派驻机构年轻干部分批到办案、信访岗位跟班锻炼3个月,举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审理抗辩赛,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大家在实战中经受了磨炼,提高了业务技能。先后组织全省省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县(市、区)纪委书记、高校纪委书记、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和非公企业纪委书记5个班次共500人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集中培训,深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认识,提升了履职能力。
针对改革后业务骨干不足的问题,常州、南通、连云港市纪委从公检法系统选调力量,充实办案一线。徐州、泰州市纪委开展办案业务竞赛、查办案件优秀案例评选,苏州、扬州市纪委定期举办实务技能研讨、业务讲坛,无锡、盐城、宿迁市纪委组织查办案件专题培训,尽快提升队伍的业务能力。无锡、连云港市纪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每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淮安市纪委出台制约内部权力、规范执纪监督行为办法,针对信访举报处置、案件调查、追究问责等6项权力,构建起预防在先、过程监控、严格追责的权力约束机制。
激发执纪监督正能量
内设机构改革,改出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新活力,改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今年1至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502件、同比上升4.3%,其中地厅级干部19件、县处级干部177件,分别同比上升137%、45%;党纪政纪处分5816人,同比上升4.8%。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招招求实。省纪委对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督查作出部署,各级纪委开展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31起,处理责任人1202人,省纪委12次公开通报曝光67起典型案例。
责任追究更加有力。省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意见》后,省纪委8个纪检监察室分头到联系单位宣传、指导、督促文件落实;苏州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纪检监察室干部到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约谈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在严肃查处南京市六合区四套班子成员到南京化工园考察调研时接受宴请、收受慰问金问题,溧阳市2起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时,除对当事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外,还严肃追究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责任。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对46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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