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昌市纪委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细微处着手,定清单、抓约谈、严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群众正风反腐获得感。今年1至5月,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对其中6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
定清单,管住“微权力”。全市各部门单位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及时签订“1+3”责任清单,通过“签字背书”的方式将主体责任压实到村(居)和基层站所层面。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市范围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权力清单涉及村级重大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村务公开、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惠民资金发放等9个类别,推进基层权力公开透明。
抓约谈,注重“微教育”。坚持抓早抓小,进一步科学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要求,高度重视谈话提醒工作,结合“清廉为民大走访”和“市县联动廉政巡察”活动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闻风约谈”,并提出约谈重点在于听取陈述、核实情况、提醒告诫,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今年1至5月,共对29名村组干部和基层站所干部进行了“闻风约谈”,提出整改意见34条。
严查处,惩治“微腐败”。突出执纪审查重点,聚焦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3类重点,严肃查处和整治在社会保障、项目扶持等事项以及基层行政执法中处事不公的突出问题;在扶贫领域等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集体“三资”管理等活动中以权谋私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事态度生冷、政务村务不公开、社会监督制度不落实等作风不实的突出问题。先后开展“带案下访”“群众反映基层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等系列活动,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进行集中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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