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召开全市扶贫工作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对12个县(市、区)和单位开展扶贫工作专项巡察。
此次巡察的对象为栾川县、洛宁县、宜阳县、汝阳县、嵩县、伊川县、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洛龙区、伊滨区和市扶贫办共12个县(市、区)和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
巡察采取市县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洛阳市市委将派出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四”的方式,组成12个分组。巡察将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重点对象、重要环节和重点问题,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扶贫方针政策及推进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巡察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扶贫脱贫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着力发现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或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在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敢担当、不愿作为,搞形式主义,致使扶贫工作推进出现迟滞、延误,或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在精准扶贫、精准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建档立卡识别不准确、程序不合规、帮扶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在贫困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在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审核把关不严、失职渎职或截留挪用、私分贪占、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私存私放等问题;在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暗箱操作、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等问题。
会议要求,要把专项巡察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全省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全市脱贫攻坚战相结合,通过巡察,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各巡察组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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